格斗改变命运,宋代打一场擂台除了能当官还能变富翁?

作者: | 浏览: | 时间:2018-04-03

伴随着宋代武术的发展与市井文化的繁荣,具备了一定竞技特点的拳棒擂台比赛开始出现,这主要反映在“两两相当”的相扑擂台赛和棍棒较量。


相扑擂台赛


宋代的相扑擂台赛,时人称为“露台争交”。据《梦粱录》记载,当时临安城护国寺南的高峰露台,就是天下英雄争交的地方,参加者都是“择诸道州郡膂力高强”者。值得注意的是“露台争交”还设有奖项,如头赏者可得旗帐、银杯、彩缎、锦袄及马匹等,有人还因此而获官职。


宋代的相扑比赛在稍后的一些杂剧小说中有进一步具体反映。元杂剧《刘千病打独角牛》中说,“每年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圣诞之辰,我在这露台上跌打相搏,争交赌筹”,并云“再无打手啊,这银碗、花红、表里缎匹,就都赏你”。


小说《水浒传》第七十四回中描写的燕青与擎天柱的比赛,形象地再现了“露台争交”的情景。比赛时间为三月二十八日“天齐圣帝降诞之辰”,比赛形式既有脚踢,又有手拿。比试前,一个“部署”(相当于裁判)手拿竹批上得台来,参神之后,便请双方出场。接着,“部署”读一遍类似于比赛规则的“社条”,内容大抵是双方应注意的问题,如“不许暗算”之类,随之,“部署”拿着竹批对双方叫声“看扑”,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显然,此类比赛中已有了参赛者、裁判、规则、赏格等作为体育比赛的几个基本要素。可以说,具有体育意义上的相扑拳技比赛,在宋代已形成了。


棍棒擂台赛


关于“棒”,《宋会要辑稿·兵》中记载:“其长等身,径可及握,不劳远求,指日可办。比弓弩,则无挽拽之能否;比刀剑,则无锻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 大概棍棒的原料低廉方便、制作简单,且不在官府的禁兵之列,因此在“不得私蓄兵器之禁”的宋代,棍棒技艺广泛开展于乡村城镇。


由于棍棒技艺在社会上的兴盛,当时民间还出现了以专讲侠义英雄故事为主的“杆棒”话本。《水浒传》有句云:“只为衣冠五义侠,遂令草泽见英雄”。“杆棒”话本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底层民众的“尚武精神”,反映出有宋一代棍棒技艺的大发展。



“两两相当”的棍棒擂台较技,是宋代使棒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话本《杨温拦路虎传》较为具体地叙述了当年东岳泰山的一场棍棒擂台赛。比赛日期与“露台争交”相同,即三月二十八日的东岳神诞庙会,比赛设有“献台”(即擂台),赛场的裁判也叫“部署”。赛前先由“社司”宣读“社条”(规则),然后由“部署”在中间间棒,比赛开始,胜者可得利物,即奖金一千贯。



我们来看看1千贯能买多少东西,宋代1贯铜钱约等于现在的300元人民币,1000贯大约相当于30万人民币,这和当初2000年散打王的冠军奖金几乎相同。要知道,当时宋朝的“CEO”宰相大人的月薪是300贯,打一场比赛,相当于宰相大人3个月的工资呢。在宋代打一场擂台,便能摇身一变成为富翁,真是羡煞旁人啊。


很显然,棍棒比赛程式与徒手的相扑擂台赛大致相同,也具有了作为体育比赛的几个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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