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李三:是什么功夫让其频频越狱成功?

作者:周简段 | 浏览: | 时间:2018-08-08

北京早年的富户,一提起燕子李三,便谈虎色变这个极善蹿房越脊的飞贼,专窃豪门富户,来无踪去无影防不胜防,就连侦缉队亦对其束手无策。故此,这位梁上君子颇有些传奇色彩,迄今仍未被人们遗忘,甚至成了文艺作品中的“侠客”。关于他的传说中,最离奇最离奇的就是“越狱神功”——缩骨法。


“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原籍涿州,幼年随叔父落户沧州,替人放牛兼做短工。沧州自古乃武术之乡,李三遂投师学艺,练就了一身过硬的软硬功夫。不满二十岁那年,他随沧州走江湖的杂技班赴河南洛阳卖艺。古都的市井繁华与经济繁荣,使他大开眼界。李三后因在杂技班住所鼠窃狗盗而被班主开除。

 

侠盗李三其人其技


“燕子李三”偷盗有两个特点,一是专偷豪门富户,二是作案后总要留点痕迹,为被盗户的仆人开脱。因此社会上就流传着他是个“侠盗”的说法。其实,他偷的大部分是金银首饰贵重物品,偷到的东西也给过穷人一些,但绝大部分被他吃喝嫖赌挥霍掉了,送给穷人的也不过是不宜处理,并不是什么专门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当然,也不能说他对穷人没有怜悯之心。


1927年前后,身轻如燕的李三往来于京汉铁路线,在河南、河北等地频频作案。饱受穷困折磨的李三,一向对军阀富豪恨之入骨,于是在河南行窃的第目标便是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的府第。白氏怒不可遏,下令逮捕李三,却似大海捞针。殊不知李三得手后旋即化名匿伏嵩山少林寺,与和尚结缘,并切磋武艺,进而学会缩骨法”。


七进七出牢房


少林绝学使得李三如虎添翼,益发胆大包天,他索性潜入京城大肆行窃。李三有一双闪光的“夜眼”,并身怀“蝎子爬”的绝技,头朝下将身体紧贴墙壁,弹指间即可爬上房顶。他在京城作案的目标不是富商大贾就是军政要人,府第警备极其森严的段祺瑞(住吉兆胡同)、国务总理潘复(住毛家湾)以及张宗昌、褚玉璞等叱咤风云者的宅第,无不遭“燕子李三”的光顾。


这成为当时大小报纸的头条新闻。久在江边站,总有湿鞋时。侦缉队队长林宴宾绞尽脑汁布下天罗地网,曾七次捕获李三,均被其使用缩骨法脱落脚镣逃之夭夭。这位李三之传奇色彩愈加浓厚。

 

李三亡命狱中


1934年春,李三又被捕,警方改弦更张,将其送到感化所。该所巡官史海山宽厚以待李三,供其酒肉,且免劳役,又与他结为盟兄弟。这李三非但没有被感化痛改前非,反倒勾结史海山,在他的庇护下继续作案,二人坐地分赃。是年8月某夜,李三潜入西单牌楼二条丽华绸缎庄经理潘国英宅内行窃,所获颇丰。潘家有钱有势,立即报案并通知有关店铺协助查访。


不久,史海山将李三所送潘宅之毛背心拿去洗染,染房收衣服时细问明来人姓名及住址,而后报告潘宅。侦缉队当日即将史海山等接受赃物者并抓至前门外鹞儿胡同警厅严加审讯。李三得知后,前往警厅房顶偷听,不料被侦缉队团团包围,束手就擒。官方为防其再逃,割断其双脚大筋,把他关押在宣武门内石驸马大街看守所。北平地方法院听信原告一面之词,说李三偷盗时还用枪对潘宅仆人进行恫吓,认定李三有“强盜罪”,从重判处徒刑三十二年,并为防止他再逃,给他戴上“木狗子”。


这种原始的、野蛮的刑具,在脚上戴三年,双腿就会残废走不了路。李三不服,向当时的河北高等法院上诉,由于无人肯为李三辩护,高院指定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的会长蔡礼给他担任辩护律师。蔡礼向法院提出不应以“强盗罪”判处,要求减刑并解除虐待犯人的“木狗子”。李三很感激,写了一封公开信在《实报》发表,对蔡礼恭维一番。

 

但是,李三上诉还未得到最后裁决时就在看守所内患病身亡,年仅四十岁。其尸首埋于京南义地,并刻石为记,上刻“李景华墓”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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