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两千年,武术散打都经历了些啥?

作者:散打王官方 | 浏览: | 时间:2019-04-07


散打起源经历了以下八个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徒手搏斗技术,如“相搏”“技击”“拳勇”等已普遍开展。相搏攻防技术中,除拳打、脚踢外,摔法、拿法也有发展。如《公羊传》中记载的“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中,“绝其脰”就是擒拿中的锁喉法。这一时期,搏斗战术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如《荀子·议兵麓》记载:“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臆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从文中可以看出,相搏已采用了“惊上取下、伴攻巧打”的战术。


现代散打比赛


二、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徒手格斗被称为“手搏”。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手搏比赛已比较正规,比赛时由裁判人员主持。这一时期还有理论专著问世,如《手搏六篇》。


三、隋唐五代时期


隋唐五代时期,手搏、角抵备受重视,比赛几乎形成制度,年正月十五及七月十五中元节多有手搏、角抵比赛。


《隋书》记载了当时比赛的热闹场景:大业六年,来自各地的高手云集在街,各献“天下奇技”。一比就是几天,甚至“终月而罢”。这一时期的比赛,没有护具及体重分级,除击打外主要靠摔倒对方取胜。



四、两宋时期


两宋时期,手搏与角抵在民间更为流行。当时,民间每年都要举行“露台争交”的比赛。比赛还制定了相应的“规则”:比赛分三个回合,比赛中不准“揪住短儿”“拽起侉儿”;可以拽直拳、使横拳、使脚剪、拳打、脚踢、绊摔都可以。我国较早记载角抵、手搏的武术专著《角力记》就是这一时期问世的。


五、元朝


元朝统治者严禁民间持有兵器或习武,采用了残酷的镇压手段,因而民间练武活动没有史料记载。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又推动了民间武术搏击的发展。这一时期的武艺主要以家传方式秘密传授。


六、明朝


明朝是中国古代武术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时期,也是我国民间武术进入全面成熟的时期。武技在保留技击特点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流派林立的套路技术。此时的手搏多称为“白打”或“搏击”,被列入当时的“十八般武艺”之中。



当时民间的“打擂比武”之风很盛。赛前先设擂主,由擂主安排好高手应战。为避免纠纷,凡愿与其较量高低的人,临场立好“生死文书”,然后上“献台”攻擂。比赛由“布署”主持,并规定比赛双方先败下台者为输方。


七、清朝


清朝统治者严禁民间练武。但伴随着农民运动的兴起及秘密结社组织的产生,出现了不少练武的“社”、“馆”。各馆兄弟操练武艺经常通过比武较量来发展技艺。武技流派之多达到空前的地步,流行的、技术风格各异的套路有几百种之多。


八、民国初期


这一时期,习武开禁,拳技之风蓬勃一时。技击大师霍元甲在上海创立了“精武体育会”,中央国术馆也相继成立,并于1928年10月28日在南京举行了第一届“国术国考”。



国考设有散打赛,不分级别,不戴护具,打法不限流派。比赛中,凡用手、脚、膝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得一点,凡击中对方眼部、喉部、裆部为犯规,采用三局两胜制。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办了第二届“国术国考”,设有男、女散打比赛,以“点到为止”决胜负。


至此,“凡用手、肘、脚、膝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得一点,凡击中对方眼部、喉部、裆部为犯规,三局两胜”、“以‘点到为止’决胜负”等等这些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标志着散打运动的雏形已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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