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義”到“义”,武林中讲究一个“义”字当头!
早在甲骨文中,“义”字就已经出现,其繁体字为“義”,由“羊”、“我”二字会意而成,其他虽然写法略有不同,但“从羊从我”是一定的,所以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有:義,己之威仪也。
“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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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在上古时代,是聪明正直、公忠、无私、极有理智的动物,所以古人也就以羊为美善吉祥的象征。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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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本义应为:以“我”的力量来捍卫正直公平、善良美好的事物及其所代表的价值。其次,“义”有这样一种解释:“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威仪”又可解释为:在君臣、上下、父子、内外、大小等一定的伦理道德关系中,言语行动与德行容止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令人敬畏、引人效法的威严。正因为古代的君子具有这种威严,所以他们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表率。
由此,“义”便成为一种道德威慑力,具有了道德的内涵。“宜”也是“义”比较普遍使用的一种含义,从武术礼仪的角度来说:“仁者人也,义者宜也。” 或者说“义”就是做正确的事。
武术礼仪“义”思想的形成和完善是通过“仁内义外”思想开始的,从有了“仁心”然后有了“仁义”,即所谓“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在这四者之中:“恻隐之心”,是形成仁的依据;“羞恶之心”,是形成义的依据;“辞让之心”,是形成礼的依据;“是非之心”,是形成智的依据。所以礼仪才会有,“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在儒家看来,人所拥有的四端(也可称之为“四德”)就好像人拥有四肢一样,是上天赋予人们的,不可能随人们的好恶而改变,只是平时流于自然,人们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罢了。武术礼仪的“义”不只是代表思想上的“仁义”,更多的是代表行为措施上的“正气”、“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