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的府兵制度
西魏、北周已建立了府兵制,隋朝进一步完善了这个制度。隋文帝杨坚在诏书中告诫:“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隋代又沿“魏、周十二大将军之遗制”设置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侯卫等十二卫。卫置大将军,各卫所统兵府,即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至炀帝杨广时,统兵府又改称鹰杨府。
唐太宗时,又对府兵组织及名号加以改定。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名为折冲府。全国共置六百三十四府,分统于中央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此外还有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共为十六卫。每卫统兵府多者六十府,少者五十或四十府。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
折冲府是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凡府:以卫士一千二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三十人为火,有长”。府兵兵士要自备某些武器、用具与粮饷。府兵兵士从农民中征点,即白居易诗所云:“户有三丁点一丁。” 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
唐朝非常重视府兵的训练。折冲府平时的主要任务便是训练士兵。府兵集中训练的时间是在冬季,由折冲都尉率领兵士在府者进行。赴京值日,也有专门教习。唐太宗甚至对值日的部分卫士“引于殿廷,亲自教射”,中多者赏以弓、刀、帛等,其将帅也“加上等考绩”。轮到值日的所谓“番集之日”,要进行课试,“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
由以上资料分析可知,隋、唐实行府兵制度,“寓之于农”,“兵农合一”。府兵由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只限于世袭军户等,实际上将兵源、武器装备、习武活动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另外,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又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
隋唐的府兵制度,对武术的进步、发展无疑是起了推动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