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开办的武校都学些什么?

作者: | 浏览: | 时间:2018-04-18

清朝科举强调“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选拔文武兼备的人才。与科举密切关联的官学,依此原则强调文武兼习,不再单设武学,武生被附入儒学。各类官学中设儒学教习和武学教习,教授文武生员。


  • 在宗人府所属的左右翼宗学中,各翼有满文教习三人,汉文教习四人,骑射教习三人。

  • 在八旗觉罗学中,每旗设有满文和汉文教习各二人(镶白旗为一人),骑射教习一人。

  • 在内务府所属的咸安宫官学中,设有满、汉文及翻译教习十八人,弓箭教习四人。

  • 在八旗都统所属的左右翼世职官学中,设有满书教习八人,骑射教习八人。

  • 在汉军满文义学中,设有满文教习十六人,弓箭教习若干人。


为了防止学生偏重文科,疏于武事。清廷还在科举考试中规定,旗人应考者一律要试骑射。“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诏同汉人一体应试。寻定制,乡、会场先试马步箭,骑射合格乃应制举。庶文事不妨武备,遂为永制”。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上谕重申此制云,“士子应试,必先试其骑射,合式方准入闱”。


专为备考武科的武生,学习内容包括:马箭、步箭、技勇(弓、刀、石)等,以及《武经七书》、《百将传》、《孝经》、《四书》。这些学习内容,都是围绕武科科举考试设置的,并不涉及作为民间武术主体的拳术和兵械技法。


晚清后期,旧式官学陆续改为新式学堂。骑射(武技)课被改为体操(兵操)课。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李鸿章奏设天津武备学堂后,各省亦相继设立。这类取代武学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学堂,以《西洋行军新法》为教学内容,教授“西洋后膛各种枪炮、土木营垒及行军、布阵、分合、攻守各法”,已不再设旧武学必习的弓、刀、石等技勇和必读的《武经七书》等文理课程。


至此,始于宋代的官办武学机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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