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不尚武是误读!有人竟靠比武升官发财?

作者: | 浏览: | 时间:2019-01-07

擂台比武,俗称“打擂台”,它自古以来就是武林人士比试技艺的一种传统形式。古代的擂台比武开始于什么时候?文献中无确切的记载。梁朝人宗懔《荆楚岁时记》所说的荆楚一带民间,当时经常有人结伴进行相扑之戏,或可看作是中国擂台比武的肇始。


发展至隋唐五代,民间两两相当的角抵相扑活动更为兴盛,并进而形成一种民间习俗,如《角力记》中记载的五代时,在四川等地每当春天新草如茵时,就有专门的社团组织出来悬赏招募壮士进行相扑比赛,获胜者,就由其“社团”出资提供奖品。



毫无疑问,宋代较为成熟的擂台比武,就是在这一历史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也与当时市井文化的繁荣密切相关。在形式上,宋代的擂台比武主要有两两相当的相扑比赛和棍棒比赛两种。


首先介绍相扑擂台赛。角抵相扑的基本形式就是双方之间的“角力、角技艺”,其本身就是力量与技艺的较量,这在前代的史料里有所记载,但作为一种公开的赛事活动,则成熟于宋代。宋代的相扑擂台赛,当时称为“露台争交。


据《梦粱录》的记载,当时临安(杭州)城中护国寺南的高峰露台,是个集聚天下英雄相竞争交的地方,参加者都是“择诸道州郡膂力高强”者,也即参加者是经过各地选拔出来的技力高强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露台争交”还设有奖项,如头赏者可得旗帐、银杯、彩段、锦袄及马匹等,有的还因在擂台比武中获胜而得到一官半职。如宋理宗景定年间有位名叫“韩福”的温州人,他在一次“露台争交”中获得了第一名,就被补为“军佐之职。”


再来看看棍棒擂台赛。史料记载,当年东岳泰山的一场棍棒擂台赛。其比赛日期与前面所说的“露台争交”相同,比赛设有“献台(也即擂台)以及奖品,赛场的裁判也叫“部署”。赛前先由组织者的“社司”宣读“社条”(规则),然后由部署在中间监棒。


比赛开始,持棒的双方在擂台上各自施展技艺,直至最后双方分出胜负,胜者取得利物奖品。很显然,这种棍棒比赛程式与徒手的相扑擂台赛基本一样,同样具有了作为体育比赛的几个基本要素。


节选自图说古代武术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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