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被皇帝点名的武探花,传武梅花拳的宗师!
杨炳字虎文,号松岩,生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卒年不详,河南内黄县人。由于杨氏家门素有习文练武的传统,故杨炳从小在博览群书同时,也刻苦习武,地方志中称他“虎项猿臂,技勇绝伦,作文雄壮,下笔立就”。
常言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杨炳参加朝廷的武科殿试,高中了第三名的武探花。杨炳取得功名后,不少人将他比作春秋战国时期的孙子和伍子胥,纷纷作诗称赞,如“佳作出自杨虎文,武艺文章两绝伦。探花及第非侥幸,果是忠君报国臣”;又如“十载寒窗苦用心,得会皇榜第三人。名满天下成钦仰,丹心报国扶明君”等。
被钦点为武探花的杨炳,先被朝廷授予大内三等侍卫,后来又转任京营都司,专职护卫皇室安全。在任期间,杨炳忠心耿耿勤于职守,不负圣恩。不久,康熙帝对他不仅加官进爵,还赐予恩及三代的“奉天诰命”。但是,康熙驾崩后,朝廷内部充满尔虞我诈的明争暗斗。杨炳厌倦了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于是,他以父亲早逝、母亲年迈为由,要求辞官返乡。大概在乾隆初年,杨炳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开始他“优游园圃”的田园生活。回乡后不久,杨炳参加了当时由内黄知县李浈主事的《内黄县志》编纂工作,并在稍后的乾隆七年(1742年)二月,又撰写出了清代梅花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习武序》。
杨炳是何年习练梅花拳的,文献中没留下具体材料,只知道他的老师是河南开州(今濮阳一带)蔡吉村的蔡光瑞。蔡光瑞是梅花拳三辈祖师邹宏义在去河北途中所收的弟子,而杨炳的学生则有滑县的齐大壮,以及《习武序》中提及的岳金梁、武登科等。其后,齐大壮又将梅花拳传给了同村的唐恒乐,唐恒乐传给当时天理教著名首领冯克善。关于杨炳的梅花拳活动,一般史料语焉不详,但在《习武序》中,则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详细记述。
《习武序》的篇幅并不长,全文3000多字,基本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拳理内容,是杨炳有关梅花拳拜师仪式、习武规矩以及拳理技道的叙述;后面的叙言及诗句,显然为后人所加。从具体的内容看,《习武序》一文反映出当时梅花拳的几个特色:
首先是直接源承明代的兵家武技理论。《习武序》中在谈到何谓把势时说道:“把者,握也,操也;势者,因利而制权。”杨炳此说与明代军事家唐顺之的观点可谓一脉相承。唐顺之的《武编》中对“把势”也作过一个经典性的诠释,曰:“拳有势者,所以为变化也……可以守,可以攻,谓之势。拳有定势,而用时则无定势,而实不失势,故谓之把势。”显然,两人都强调善于变化、随机而发,乃是“把势”一词的根本所在。还有,《习武序》中所述拳理,有不少地方直接援引了俞大猷的《剑经》理论。如《剑经》中的“刚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后,彼忙我静待,知拍任君斗”,在《习武序》中被视为拳理“妙诀”。
其次是援引易学宋儒理论。《习武序》后半部分写的“一贯之道”,内容原出《易经》。由于易学之理在杨炳看来是“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的一贯之道,与拳理相通,因此被杨炳引入他的《习武序》一文中。如《易经》中的“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被作者改写成“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生生无穷”,并提醒习练梅花拳者对此决不可泛泛而视。
再次是强烈的道德伦理色彩。《习武序》的道德伦理色彩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梅花拳习武的价值取向,二是文中提出的“习武规矩十二条”。关于前者,杨炳开宗明义就说道,练拳习武“时而穷也,保身保家;时而达也,可以卫君卫国。治四海如磐石之安,登万民于仁寿之域”,强烈地折射出传统社会中修、齐、治、平的人生价值取向。“习武规矩十二条”,是杨炳对梅花拳习武者从思想和行为上提出的种种道德规范。这种规范对弟子而言,不外乎是孝亲尊师、安详恭敬等;对于师而言,则要求“断不可重利轻义”而传技匪人,并在传技过程中,必须负有对徒弟的道德教育责任,“务要他(弟子)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道”“务要他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以文字形式提出对“传教之师”的种种道德要求,这在之前的武术典籍文献中是极为少见的。
文章转载自《古代武术史话》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锦瑟